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 32,200,000 份,行权价格为 6.65 元/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在内部张榜公示了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1)。
4、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5、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6、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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