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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9:00:21 股吧网页版
悦心健康: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规范公司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行为的管理,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内幕信息的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邮寄资料、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业绩发布与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恳谈会和路演、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公司证券部为负责公司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的职能部门,设专人协助董事会秘书组织开展接待和推广工作。证券部在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
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协调组织接待工作。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由证券部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共同完成。
第五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诚信原则:公司在对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当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三)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工作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高效低耗原则: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三章 接待和推广行为规范

第六条 特定对象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接待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重大信息、临时公告以及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业绩快报披露或者其他重大事项公告前,公司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公
司董事长(或者总裁)、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如适用)应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和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九条 原则上,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订和实施相应工作制度。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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