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履行了监督职责。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本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公司审查了信永中和的相关资质,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在对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本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上述议案经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确定总体审计计划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会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
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安排,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提交了 2025 年审计工作安排的计划。
(二)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2026 年 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
议主要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经审阅后认为: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关数据基本反映
了公司截止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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