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83 年 12
月,注册地和总部均位于杭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5 年末,该所拥有合伙人 2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有 954 人。
2025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
总额 29.8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56 家,审计收费 7.35 亿元,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2.项目组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生军,2004 年起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威胜信息、华菱钢铁、芒果超媒、华联瓷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柳一夫,202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天桥起重等上市公司、长城信息等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建,201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2025 年年度审计)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宏工科技、平安电工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收到证监会及派驻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收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期间,公司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团队进行沟通,确定关键审计事项,该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执行审计工作。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完成阶段。
4.项目质量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政策,构成了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度审计期间,该所勤勉尽责,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结合我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该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测试与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关键内容,与我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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