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2-261 号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南发展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南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海南发展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南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南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度完成收购杭州网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营科技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营科技公司成立于 2009 年,由自然人袁震星、陈平、施力、杨清刚和杭州瑞德设计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2015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在杭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6917113109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60.00 万元。
网营科技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包括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销售等。
2025 年 6 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出资收购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以人民币 43,842.46 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收购网营科技公司 51.00%股权。2025 年 6 月,本
公司与网营科技公司股东签订了《关于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取得网营科技公司 51.00%的股权,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网营科技公司原股东袁震星、付元元、宁波长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网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胡锡光签订的《关于杭州网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袁震星、付元元、宁波长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网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网营科技公司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合并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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