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0 18:44:01 股吧网页版
红宝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时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 9:15-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865人,代表股份18,394.02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526.9837万股的25.016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4,982.762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37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7人,代表股份3,411.26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95%。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758,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4%;反对1,063,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1%;弃权1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724,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3%;反对1,09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7%;弃权1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89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74%;反对1,09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6%;弃权1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2,763,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2%;反对1,050,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8%;弃权1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738,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8%;反对1,06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4%;弃权1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911,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78%;反对1,06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44%;弃权1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8%。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2,62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4%;反对1,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