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2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的15,275,701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1,609,42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5,275,701 股后的 726,333,724 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2,633,372.4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
(1)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72,633,372.40 元 /741,609,425 股*10=0.97940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9401 元/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741,609,42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5,275,701 股股份,即
以 726,333,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2,633,372.4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09,4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5,275,701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的15,275,701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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