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庆
飞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有效
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