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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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640001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6400018号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或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锆业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锆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一)和附注五、(三十六)所述,2025 年度
东方锆业营业收入为 124,488.00 万元,较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154,294.23 万
元下降 29,806.23 万元,下降幅度为 19.32%。营业收入是东方锆业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故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对合同进行“五步法”分析,判断履约义务构成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评价东方锆业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销售订单、发货单据、销售发票、运输单据、记账凭证、回款单据等资料;向客户函证款项余额、当期销售额等,检查已确认的收入的真实性;
(4)我们通过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以确认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获取了公司管理系统中本期及期后退换货的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认的重大异常退换货情况;
(6)对收入及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对于收入和毛利率分月、分年进行分析性复核,比较月度之间、年度之间的波动是否异常;
(7)进行截止性测试,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披露,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东方锆业存在与关
联方之间涉及不同交易类别且金额重大的关联方交易。由于关联方数量较多,且关联方交易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评估并测试了公司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内部控制,例如管理层定期复核关联方清单、定期执行关联方对账并对差异进行跟进等;
(2)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导出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以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复核重大的销售、购买和其他合同,以识别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
(3)核对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与财务记录的一致性,抽样检查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的对账结果,并函证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
(4)复核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审议程序,了解关联股东是否回避表决,确认关联交易是否经过恰当的授权批准,判断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5)检查重大的关联销售、购买和其他交易合同,分析合同条款,检查关联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定价政策是否公允;
(6)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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