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华兴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公司认为华兴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
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
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
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3,622.69 万元。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华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华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项目合伙人:钟敏,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华兴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质量管理水平
华兴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华兴所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新质量
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审过程中,华兴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标准部及时咨询,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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