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26]第 8-0000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惠程科技”、“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13 号)。现我所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详细说明绿发资产债务豁免 1.3 亿元的背景、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请说明该债务豁免的具体协议内容、主要条款、是否不可撤销、是否存在后续追偿或附加义务。说明该债务豁免是否附带任何潜在义务或条件,是否构成权益性交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一)公司回复
1.债权债务形成背景概述
2021 年 8-9 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绿发资产签订《借款合同》,
绿发资产同意向公司提供 2 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借款数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5%,公司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2022 年 6 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绿发资产签订《借款合同》,
绿发资产同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借款数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两年,年利率 5%,公司以持有的位于上海市申虹路的 8 套房产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2021 年 9 月-2023 年 6 月,绿发资产实际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合计 3.6 亿元(含委托
贷款 5,000 万元)。2022 年 12 月,绿发资产对公司豁免债务本金 3,500 万元;2024 年 1 月,
公司向绿发资产偿还借款本金 3,500 万元;2024 年 10 月,绿发资产对公司豁免债务本金 1 亿
元。经上述绿发资产豁免债务以及公司偿还部分本金后,公司对绿发资产的借款余额为 19,000万元(含委托贷款 5,000 万元)。
2.绿发资产豁免债务 1.3 亿元情况概述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收到绿发资产作出的《关于债务豁免事项的通知函》,主要内容
如下:
“为支持惠程科技健康有序发展、减轻债务压力并改善其资产结构,经本公司有权机构合法授权同意,本公司决定自愿豁免上述债务本金 13,000 万元,作为对惠程科技的资本性投入。本次豁免为本公司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自惠程科技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豁免生效后,惠程科技无需再就上述 13,000 万元债务本金履行偿付义务,本公司确认不再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债权进行追索。”
公司收到绿发资产函件后,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艾远鹏
先生因在绿发资产任职,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获得债务豁免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行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豁免生效后,将减少公司对绿发资产的其他应付款 1.3 亿元,相应增加公司资本公积 1.3 亿元。
综上,公司本次获得绿发资产债务豁免事项是不可撤销行为,不存在后续追偿或附加义务,不附带任何潜在义务或条件。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有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进行的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应认定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因此,本次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构成权益性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关于债务豁免事项的通知函》及其他有关资料,我们关注到本次豁
免为债权人绿发资产自愿、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本次豁免生效后,公司无需再就上述 13,000 万元债务本金履行偿付义务,绿发资产确认不再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债权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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