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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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设置格式[天空蓝]: 段落间距段前: 2 磅, 段后: 0 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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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设置格式[天空蓝]: 居中, 段落间距段前: 2 磅, 段后: 0 磅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设置格式[天空蓝]: 段落间距段前: 15 磅, 调整中文与数字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的间距, 调整中文与西文文字的间距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
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子公司管理、对外
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销售
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成本及费用、财务报告编制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环境变动风险,关键原材料价格波
动风险、销售管理风险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如果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
额大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大于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认
定为重要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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