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涉及的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联
评报字[2026]第 1051 号)),智光储能 27.18%的评估值为 77,567.06 万元。经本
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智光储能 27.1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7,567.06 万元。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华兴审字[2026]25012300010 号)及上市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指标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指标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与 资产净额与 营业收入
交易金额孰高 交易金额孰高
智光储能 27.18%股权 97,845.75 77,567.06 56,890.68
上市公司对应财务数据 997,506.91 284,595.58 382,241.43
占比 9.81% 27.26% 14.88%
根据上述指标测算,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收入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能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预
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签章页)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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