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悦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吴悦娟(主任委员)、黄培钊、冯军强、穆光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佳(主任委员)、吴悦娟、林维声
提名委员会:李伟相(主任委员)、吴悦娟、郑宇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吴悦娟(主任委员)、黄培钊、黄德明、穆光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佳(主任委员)、吴悦娟、林维声
提名委员会:李伟相(主任委员)、吴悦娟、洪湃慧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悦娟女士,汉族,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
大学法学硕士。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就职于广州市委党校;1992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培训学
院院长、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浙江永安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 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参与公司 11 次董事会的召开,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1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吴悦娟 独立董事 11 0 0 否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召开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会议,结合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和所处行业发展情况,讨论与研究公司 2025 年主要战略方向。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从专业角度、客观的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职责。作为第八、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报告期内选举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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