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2025年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和《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根据上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要
求,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5 年 12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
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在原会计准则体系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和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标准仓单实施问答》要求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