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柳瑞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柳瑞清,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曾任江西理工大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江西省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2008 年至 2014 年),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相关会
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加会议
11 2 9 0 0 否 3
本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亦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均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
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了解公司薪酬情况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就执行劳动工资相关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定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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