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8:41:03 股吧网页版
澳洋健康: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74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二○二五年度

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录 页次

一、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1-3
二 清算报表 1-2
三、 附注及说明 1-27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074 号
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宁
澳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
审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可靠和完整是阜宁澳洋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在阜宁澳洋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阜宁澳洋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盘实物资产、函证、分析性复核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此次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目的和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的目的为公开挂牌转让阜宁澳洋 97.50%股权。

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清产核资的范围为
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法律依据及行为依据

(一)法规依据

1、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3、其他相关文件。

(二)行为依据

根据本所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清查业
务约定书,对阜宁澳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结
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三、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实施的主要程序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结合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的特点组织和实施审计程序,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分析和评估审计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审计工作方案,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

2、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确定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3、对会计报表各科目进行实质性测试,包括执行分析性测试、函证、抽查盘点实物、抽查会计记录等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4、关注关联交易、或有事项、诉讼事项、期后事项等重大事项,获取相关资料,分析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5、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法规,检查企业清产核资程序的执行情况及清产核资结果。

四、 被审计单位概况

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11 日,法定代表
人为董国飞,注册资本为 149,773.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37919781516。

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澳洋大道 1 号,所属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

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6-08-11 至 2036-08-10

五、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结果

(一) 清产核资基准日清查结果

经审核,截至清产核资基准日,阜宁澳洋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详见清算报表。

(二) 公司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清查调整情况

影响净资产的调整事项

将其他应收款中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进行评估并补计提坏账准备,审计调整减少“其他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