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7
Champion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冠 君 产 业 信 托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4条获认可的香港集体投资计划)
(股份代号:2778)
管 理 人
鹰君资产管理(冠君)有限公司
于2019年12月18日举行之基金单位持有人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1) (姓名),
地址为 ,
为冠君产业信托(「冠君产业信托」) 单位(附注2)之登记持有人(「基金单位持有人」),
兹委任(附注3) (姓名),
地址为 ,
若其未克出席,则委任大会主席(附注3)作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冠君产业信托将于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3时30分假座香港中环花园道三号冠君大厦5楼Eaton Club举行之特别大会(「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代表本人╱吾等及以本人╱吾等之名义依照下列指示之各项决议案投票,如并无作出任何指示,则由本人╱吾等之代表自行酌情投票。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冠君产业信托于2019年11月28日刊发的通函(「通函」)内所界定的词汇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者具有相同含义。
普通决议案 赞成(附注4) 反对(附注4)
批准2019年豁免延长及关连人士交易分别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
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新年度上限(详情见通函),并授权信托管理人及
其任何董事完成及进行或促使所有行动及事宜,以使此批准得以生效。
日期(附注5) 签署(附注5)
附注:
1. 请以正楷填写姓名及地址。所有联名基金单位持有人之姓名亦须清楚列明。
2. 请填上以基金单位持有人名义登记之基金单位数目。如未有填上基金单位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其上所示所有以基金单位
持有人名义登记之基金单位有关。
3. 阁下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之其他人士为代表,请在指定位置填上所拟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凡符合资格出席冠君产业信托基金单位
持有人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基金单位持有人,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本代表委任表格上之每项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
签示可。委任代表毋须为冠君产业信托基金单位持有人,惟须代表 阁下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4. 重要提示: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下的相关栏目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反对」栏
下的相关栏目填上「✓」号。如并无就决议案的任何相关栏目填上「✓」号,则被视为特殊指示,即 阁下之代表可自行酌情就该决议案投
票或放弃投票。 阁下之代表亦有权就召开大会通告所载以外而于会上正式提呈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5. 本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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