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守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守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3 年,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984 年 6 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并留校任教;1984 年至 1987年,中央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工作;1987 年至 1997 年,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农财教研室和企业财务教研室工作;1997 年至 2003 年,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副教授兼系副主任;2003 年 12 月至今,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2019
年 3 月 29 日至今担任东方智造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11 月担任冠新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沃德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本报告
期内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和参加了公司全部股东大会。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公司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均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2024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在 2024 年度,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专门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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