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7:16:41 股吧网页版
东方智造: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06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该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因基于物流装备自动化整体发展战略布局,公司拟与郭强先生及其团队、苏州高新科创天使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江苏仁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郭强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郭强先生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郭强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5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口径归母净
资产的 0.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郭强

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主要情况

郭强博士长期从事人工智能、机器视觉等领域研究,在物流智能装备领域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及产业化能力。

(三)关联关系说明

郭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属于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郭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与关联方郭强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江苏仁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属于新设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 持股 出资形式

出资额 比例

1 郭强及其团队 420 万元 84% 现金+无形资产

2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 50 万元 10% 现金

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科创天使创

3 业投资管理公司或其 30 万元 6% 现金

管理的基金

合计 500 万元 100%

1、郭强先生及其团队以现金及无形资产出资合计 420 万元,全部计入股本,持股 84%,其中无形资产主要为相关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郭强先生承诺:若江苏仁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未能按照要求申请注册以及未能评估后实现出资,郭强先生应在三年到期后 5 日内以现金补足出资。

2、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500 万元,持股 10%,其中计入股本 50 万元,
剩余 4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苏州高新科创天使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或其管理基金现金出资 300 万元,
持股 6%,其中计入股本 30 万元,剩余 27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名称:江苏仁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流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暂定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版本为准)

(三)项目情况及业务内容

标的公司拟开展物流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郭强博士及其团队已成功研发一代自动供包机械臂系统及邮政普服分拣设备系统。

在快递物流分拣场景中,传统供包环节主要依赖人工操作,存在劳动强度高、效率受限及错分率较高等问题。随着我国快递业务量持续增长,自动化、智能化替代需求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