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新先生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04 人,代表股份 247,078,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14.51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1,686,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12.4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8 人,代表股份 35,392,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2.07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03 人,代表股份 36,202,69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2.1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1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0.04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98 人,代表股份 35,392,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2.079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32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44%;反对17,333,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54%;弃权4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4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96%;反对17,333,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791%;弃权4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90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6%;反对2,73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8%;弃权4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29,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40%;反对2,73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09%;弃权4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陈程律师、吴一尘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