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
(一)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参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或其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的薪酬标准确定,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度基本薪酬、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月度基本薪酬根据职位、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按考核结果发放;奖金根据经营业绩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同时其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2、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