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华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独立董事后任期届满离任,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谨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的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及建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华,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曾任职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专业投资机构(财务顾问)、基金公司等机构。曾任广东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于2025年2月24日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
参加,未发生无故不参加或连续不参加董事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股东会次数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华 1 1 0 0 0 否 1
在任职期内,本人保持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
阅了会议的各项文件及查阅会议所需的各项资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
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就各项议案
进行审议及表决的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始终保持着
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还积极关注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合法合规。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
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
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表:
委员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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