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9:42:26 股吧网页版
御银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9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此前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期限届满,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90,000 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总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90,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5、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