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秀芬)
各位股东:
作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秀芬,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二级教授,硕
士生导师。现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从事会计教学工作。2021 年 12 月至今,任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2 月至
今担任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共计召开六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及视频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董事会 6 5 1 0 0
公司 2025 年共计三次股东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召开股东会次数 现场及视频出席次数
股东会 3 3
本人对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就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风险防范等提出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6 次会
议,对 26 项议案和报告事项进行审议和讨论。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议题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度
董事会审计与 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风控委员会 2025-1-15 2.审议关于“2024 年四季度及全年重大风险监测报告”的
2025 年第一 议案;
次会议 3.审阅“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意见;
4.审阅“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董事会审计与 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的议案;
风控委员会 2025-3-26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第二 5.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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