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五年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146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M1054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纳思达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纳思达,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2、
重要诉讼事项”所述,纳思达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收到香港国际仲裁
中心的仲裁受理通知,申请人 PAG Asia Capital Lexmark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PAG”)主张纳思达向其支付不少于 689,018,524
美元现金及利息(根据 PAG 于 2025 年 9 月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计算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索赔金额不低于 742,252,923 美元)。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M1054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截至审计报告日,该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仲裁结果对纳思达不利,可能导致纳思达大额现金流出及利润减少。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纳思达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打印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 机及打印耗材、集成电路芯片产 序包括但不限于:
品的生产和销售、提供软件服务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
等业务。 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2025 年度,纳思达及其子公司实 情况,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现营业收入 165.15 亿元。 2、针对不同业务模式,获取对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 应的合同样本文件,识别与收入 的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确认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评价纳思达的收入确认时点是 注释(二十六)所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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