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郑国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于2025年9月12日起担任公司会计方面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国坚,男,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香港中文大学经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副院长,中山大学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中山大学发展规划办办公室预算管理处处长、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期间对提交至董事会的7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列席 亲自列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席次数
郑国坚 4 4 0 0 否 1 1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没有缺席或
委托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姓名 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职务 应出席 实际出席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2 2
郑国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1 1
环境、社会及治理 委员 0 0
(ESG)委员会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说明、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经审慎考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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