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激励细则
为规范完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及激励约束,依据《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市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穗文资通〔2020〕2 号)、《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穗文资通〔2020〕3 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一)考核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为 3 年(自然年),
从考核期第 1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第 3 年的 12 月 31 日止。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经营指标和任期评价。
1.经营指标,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和任期利润总额。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公司经营期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同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
计算方法:任期内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乘积。
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根据《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9 号)进行确认,客观
因素影响以公司董事会审批的结果为准。
(2)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指任期内公司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长情况,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计算方法:任期内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乘积再开立方(若出现负值时,则作相应算术处理)。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公司审计报告进行确认。
(3)任期利润总额
任期利润总额指任期内公司三年利润总额之和。
计算方法:任期内三年利润总额之和。各年度利润总额根据公司审计报告进行确认。
2.任期评价是指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报告,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和特点,对公司三年实际发展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战略规划目标完成情况、改革创新情况、考核期内业务发展业绩情况、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
3.指标权重,经营指标权重 70%(其中: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率 30%、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10%、任期利润总额 30%),任期评价权重 30%。
(三)考核计分
1.综合得分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经营指标得分+任期评价得分
经营指标得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得分+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得分+任期利润总额得分
2.经营指标计分
经营指标得分以基本分为基础,与同行业和公司历史水平进行对标,根据优劣和进步情况确定得分,最高为基本分的120%。
基本分=指标权重×100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基本分为 30 分,其中:行业对
标的基本分为 10 分,自我比较的基本分为 20 分。
①行业对标。当完成值不低于行业平均值时得 10 分,每高
于行业平均值 1 个百分点加 0.5 分,最多加 2 分;如果完成值
达到行业优秀值时直接得 12 分。当完成值低于行业平均值时,
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低为 4 分。
②自我比较。当完成值不低于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时,得
20 分,每超过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 1 个百分点可加 1 分,最多
加 4 分。当完成值低于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时,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低为 8 分。
公司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数据为依据。
(2)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基本分为 10 分,其中:行业对
标的基本分为 5 分,自我比较的基本分为 5 分。
①行业对标。当完成值不低于行业平均值时,得 5 分,如
果完成值达到行业良好值时,得 5.5 分,如果完成值达到行业优秀值时,则得 6 分。当完成值低于行业平均值时,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最低为 2 分。
②自我比较。当完成值不低于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时,得 5
分,每超过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 0.5 个百分点可加 0.5 分,最多加 1 分。当完成值低于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时,每低 0.5 个百分点,扣 0.5 分,最低为 2 分。
(3)任期利润总额基本分为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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