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怡亚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4,311,27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69 元。
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2,224,519,865.68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151,461.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99,368,404.12 元。
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4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736,480,711.10 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4,090,107.60 元;本报告
期使用募集资金 77,577,633.1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69,271,883.57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44250100000200004183、4000023329201219912、121908340110188、0039294103004601407 和 44301560045807220000 专门用于本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2021 年 7 月 14 日与
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及其子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
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邮件附件中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 备注
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已销户
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4425010000020000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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