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邓建新)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怡亚通”)董事会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先后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负责人、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五岳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卓元道
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10 月 17 日-2026 年 1 月 30 日,任怡亚通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会议,15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 本年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本年出席 备注
董事会次 加董事会 次数(次) 式参加会 次数(次) 股东会次
数 次数 议次数 数
(次)
17 17 3 14 0 3
注: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所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已全部参加。
(二)会议投票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查验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作出了自身的努力。本人认为,在个人履职年度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 2025 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但也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审议的相关内容提出了专业性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运营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公司经营状况及定期报告情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议题 发表意见
类型
1、《2024年度财务报告》;
2、《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次 3、《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 审计委员会会 告》; 同意
议 4、《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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