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邱大梁)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怡亚通”)董事会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获硕士学位,自 1992 年至 2007 年,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2008 年起,历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第一、第二届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财税金融委员会委员;北川丘处鸡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时代速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亚太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等职。现任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今,
任怡亚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会议,15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本年召开 本年应参 本年出席
现场出席 式参加会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加董事会 股东会次 备注
次数(次) 议次数 次数(次)
数 次数 数
(次)
17 17 1 16 0 2
注: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所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已全部参加。
(二)会议投票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查验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作出了自身的努力。本人认为,在个人履职年度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 2025 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但也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审议的相关内容提出了专业性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运营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公司经营状况及定期报告情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议题 发表意见类
型
1、《2024年度财务报告》;
2、《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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