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7 月 8 日,财政部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
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应当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调整金额 2024 年度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 -100,706,096 ---
营业成本 -100,369,240 ---
投资收益 336,856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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