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与持续完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2025年度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5年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起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5年,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年度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机构及分工情况、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法务内控管理、全面预算、质量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等高风险领域。
(二)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1、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及分工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为主要框架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自2025年12月16日起,根据新《公司法》及最新监管法规体系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实施过程控制监督,并提出相关管理建议。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 在公司法人治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重大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部门及划分管理职责,明确界定了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控制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各层级能够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管理层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3、企业文化
本公司秉承“海纳百川、得立千仞”的企业精神,坚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工业领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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