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在获知拟报告信息的当天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的同时,应将重大信息涉及的文件资料提交证券部。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三)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保证其所报告的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项或事件、重大风险事项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
(一)重要会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
(二)重大交易:
重大交易是指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包括: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其他重要交易。
(三)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1、第(二)款所规定的重大交易;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6、存贷款业务;
7、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四)重大事项或事件:
1、变更《公司章程》、公司名称、股票简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行业分类的有关规定,公司行业分类发生变更;
4、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公司债券等境内外融资方案;
5、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境内外发行融资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收到相应的审核意见;
6、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行业政策、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
7、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8、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
9、法院裁决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10、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11、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标记、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
12、获得额外收益,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
14、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业绩快报;
16、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或重大仲裁事项;
17、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