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华天科技”)委托,担任上市公司向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后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芯天钰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2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华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华羿微电”)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
日止,即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核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
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五)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七)前述(一)至(六)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范围内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等文件,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一)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不存在买卖华天科技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共有 14 名自然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期间 累计买入股份 累计卖出
(股) 股份(股)
上市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
蒲鸿鸣 本次交易对方西安芯天钰铂 2025/5/21-2025/8/25 90,000(注) 58,500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市公司审计办公室主任、
谢炳轩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 2025/5/21-2025/12/29 36,000(注) 38,716
易对方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期间 累计买入股份 累计卖出
(股) 股份(股)
上市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
李生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 36,000(注) 36,000
易对方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 2025/5/21-2025/6/5
份有限公司监事
上市公司工会副主席、上市
孙莉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对 36,000(注) 36,000
方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 2025/5/21-2025/9/23
限公司监事
王平 孙莉的配偶 2025/6/23-2025/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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