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天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由公司审计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审计办公室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办公室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
本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各层机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
①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2025 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会。
②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激励和约束管理层行为,同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现任董事会成员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2025 年,公
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
③2025 年 11 月 21 日前,监事会为公司最高监督机构,按照《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为 3 人,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 1 人。2025 年,公司召开了 8 次监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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