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制度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五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会议制度为总经理办公会,是指总经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
为解决重大的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经营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制度。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总经理助理组成。如因会议需要,公司相关人员可出席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所议事项重大或情况紧急涉及公司重大利益时,总经理可以邀请董事长出席会议。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内容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审议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三)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五)审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审批;负责集团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日常运行;批准集团公司内控制度体系中涉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执行性、操作性的,属于一般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层级的文件;
(六)聘任或者解聘总部负责人(含副职)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含副职);
(七)审议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企业改革、资本运营、投融资合作、安
全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和实施方案,按照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审议服务采购事项;
(八)审议决定公司总部负责人(含副职)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含副职)的薪酬福利及考核奖惩政策和方案;
(九)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行为的决策审批权限如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相关事项,推动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
(十一)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处理的事项及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工作。
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应先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
职责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为召集和主持,按程序进行。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2 次,如因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决定,行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议题和摘要的收集和整理,在会议召开前报总经理审定。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 2 个工作日以书面、电话等
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临时会议可随时通知。会议通知由行政办公室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发送。
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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