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建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与独立判断作用,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依规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公司 2025 年期间曾任职的独立董事(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因连
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换届离任),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建伟,中国国籍,男,1974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中共党员。2015 年 7 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370049)。1999 年至今,作为创始人先后参与创办北京万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方圆众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明师明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企业,并担任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山水水泥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锦欣生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香港联交所上市)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 2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 20 日离任。
2.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
全部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
论并发表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
真审议和表决,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应 出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股东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
事会会议 数
2 1 1 0 0 否 1 1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持续关
注,保证其任职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任
职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等相关议案,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2.出席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出席全部会议,重点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控审计部
季度工作报告及计划、年审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并提出了聘任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3.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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