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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30 20:28:38 股吧网页版
广百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3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
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3 号)核准,2022 年 1 月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419,753 股,每股
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8.1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扣
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即发行登记费)人民币 81,528.0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99,918,471.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全部到位,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07 号验资报告。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本金 699,918,471.23 元,
募集资金本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 35,011.8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利息35,011.84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2 年 2 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86009982 60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 020900022310118 99,999,999.30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利息35,011.84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本金 699,918,471.23 元
用于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募集资金本金全部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利息 35,011.84 元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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