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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27 16:13:21 股吧网页版
广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8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1.00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承诺期方案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承诺期方案的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
提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提案1为普通决议,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票数达到或超过本次出席会议具表决权票数的二分之一时,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提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必须于2023年8月25日17:00时前送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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