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郭天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郭天武,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年 12 月 12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行使 相关表决权。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事先 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认真审核,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 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实际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9 4 5 0 3 3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 6 次,未有委
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审计工作总结、2024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审计报告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建议,掌握 2025 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未
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对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以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考核机制进行了讨论与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 4 次,未有委
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了关于提请审查公司拟任高管人员资格、
公司董事候选人资格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3次会议,就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重组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免税店、购买西湖路12号九层物业以及租赁岭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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