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志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志宏,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决策科学系系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员。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行使 相关表决权。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事先 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认真审核,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 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实际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9 4 5 0 3 3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 4 次,未有委
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了关于提请审查公司拟任高管人员资格、公司董事候选人资格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 2 次,未有委
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了公司关于开展消费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报工作、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免税店、购买西湖路 12 号九层物业和投资岭南海港汇购物中心项目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企业价值提升,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3次会议,就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重组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免税店、购买西湖路12号九层物业以及租赁岭南海港汇物业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与客观评估,重点关注其合规性、公允性及对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本人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上述事项均表示同意,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参加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及重点、审计意见以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的沟通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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