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服务”、“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云锦路1888号华侨城五期云域9栋1楼108室
3、主要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12楼和15楼
4、法定代表人:刘朝东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夏跃华、丁万强
6、联系电话:021-38124105、0791-88250730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002188
3、注册资本:人民币 32,710.3864 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东升路 18 号 410 室
5、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 1300 号中天钱塘银座 4 层
419 室
6、法定代表人:操维江
7、实际控制人:楼永良
8、联系人:徐振春
9、联系电话:0571-86038115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4 年 11 月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4 年 12 月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2025 年年报披露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国盛证券作为中天服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中天服务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
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审核工作,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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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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