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
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期审计费用 120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服务费用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30 万元。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保证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有效,在 2025 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地出具审计报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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