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 晓)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李晓正式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就任以来,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认真出席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的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规范运作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晓,1990 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2017 年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审计系副主任、学院纪委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并购重组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往来单位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任职资格与履职行为均符合监管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会
本年董事会 应参加 实际 股东会 列席
召开次数 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表决情况 召开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 (次) (次) (次) (次)
8 1 1 全部同意 4 0
(注:2025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其中第六届董事会召开 7 次,第
七届董事会召开 1 次)
报告期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与重要事项均履行必 要审批流程,合法有效。会议期间,本人认真研读议案材料,充 分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履职期间全程参与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履行职责: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参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重 点围绕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前沟通,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 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风险识别、内控评价等事项充分交流;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 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预计 2026 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对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履 职合规性、交易公允性逐项核查,确保相关聘任与交易事项符合 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规范。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认真研判规则修订的合法性、适用性与规范性,认为修订内容契合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需要,有助于提升委员会运作效率,保障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公开公平公正。
本人对上述专门委员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相关审议程序规范、决策审慎。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全体独立董事共同审议《预计 2026 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对中小股东利益影响等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同意该议案并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持续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年度审计安排、审计进度、内控执行与整改、财务信息质量等事项,督促审计工作独立、客观、规范开展,保障审计结果真实可靠。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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