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所持 3,727 万股劲嘉股份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8.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7%)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事项可能将导致劲嘉创投减少上述股份,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最终司法处置方式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收到劲嘉创投的通知,其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 03 执 1337 号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涉及股数:3,727万 股 劲 嘉 股 份 股 票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8.0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7%
3、《执行裁定书》(〔2025〕粤03执1337号之一)主要内容: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劲嘉创投、贵州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赣州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铜仁梵净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侯乃荣、乔鲁予、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2024)深坪证字第1845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025)深坪证字第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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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劲嘉创投持有的3,727万股劲嘉股份股票。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处分上述股票以清偿债务。
法院裁定如下:变价、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劲嘉创投持有的3,727万股劲嘉股份股票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被执行的方式、时间、交易价格、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若劲嘉创投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累计涉及的司法强制执行全部实施完成,劲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将由463,089,709股减少至367,419,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31.90%降至25.31%;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502,539,709股减少 至 406,869,7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34.62%降至28.03%。上述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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