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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8 16:16:02 股吧网页版
劲嘉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3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7
第十一章 附则...... 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二批[2003]933 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劲嘉彩印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批准,以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921880R。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750 万股,于 2007 年 12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的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JINJIA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8-19 层,邮政编码:51805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397.8834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籍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策略,发挥公司各方面的优势,提高服务质量、发展新项目,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提供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商品商标的设计、印刷(含烟草、药品商标);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自有物业租赁;承接包装材料的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仅限于分支机构);包装材料、印刷材料的销售;网上贸易,国内贸易,贸易代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有形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生物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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