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诉讼
及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诉讼事项的情况
2026 年 3 月 2 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或“劲嘉股份”)收到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劲嘉创投”)的书面通知,劲嘉创投收到了《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黔 06 民初 37 号),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贵州省筑银扶贫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被告:贵州省梵天菌业有限公司、劲嘉创投、乔鲁予
第三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2.具体事由:原告通过第三人向贵州省梵天菌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0,475 万元,劲嘉创投及乔鲁予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贵州省梵天菌业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劲嘉创投及乔鲁予未履行连带责
任保证责任。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尚欠本金 18,345 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
复利。
3.判决结果:
3.1 解除原告贵州省筑银扶贫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与被告贵州省梵天菌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委托贷款合同》;
3.2 被告贵州省梵天菌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
省筑银扶贫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借款本金 18,345 万元及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止,欠利息 5,239,892.54 元、罚息 1,518,099.72 元、复利 130,084.7 元(剩余利
息、罚息、复利继续按照《人民币资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
完毕之日止);
3.3 被告贵州省梵天菌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省筑银扶贫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律师费 46,000 元;
3.4 被告劲嘉创投、乔鲁予对上述判决确定的 3.2、3.3 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二、前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案件一: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案件原告,深圳市众利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乔鲁予、陈零越、劲嘉创投、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恒通贸易有限公司为案件被告,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二: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仲裁及执行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为案件申请人,劲嘉创投、乔鲁予、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案件被申请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书。
(二)进展情况
2026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劲嘉创投的书面通知,劲嘉创投收到了《广东
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粤 03 执 596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粤 03 执 596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粤 03 执 596 号之一)以及《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25〕深国仲裁 4561 号),进展情况如下:
案件一裁定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众利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乔鲁予、陈零越、劲嘉创投、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恒通贸易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
出的费用等为限)。
变价、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劲嘉创投持有的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股票(证券代码:00219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300 万股以清偿债务;变价、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股票(证券代码:00219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3,800 万股以清偿债务。
案件二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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