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执行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处于执行阶段。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世纪运通”)、实际控制人乔鲁予为被执行人。
3.涉案金额:人民币 160,152,827.31 元及相关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无直接影响。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3 月 19 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或“劲嘉股份”)收到劲嘉创投的书面通知,劲嘉创投及世纪运通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粤 03 执 767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粤 03 执 767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方
案件申请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案件被执行人:深圳市信然达贸易有限公司、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粤信恒贸易有限公司、乔鲁予、陈零越、丁白水
(二)具体事由
深圳市信然达贸易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申请人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执行裁定的公告 第 1 页 共 4 页
向深圳市信然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世纪运通提供 140 万股劲嘉股份股票质押给申请人作担保;劲嘉创投提供 360 万股劲嘉股份股票 (待司法冻结解冻后)质押给申请人作担保;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粤信恒贸易 有限公司、乔鲁予、陈零越、丁白水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法律文书由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出具了(2024)深前证字第
16867-16877 号、(2025)深前证字第 12565 号、(2026)深前证字第 12 号公证
书,该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截至贷款期限届满之日,深圳市信然达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 且被执行人未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申请人根据上述公证书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执行裁定书裁定结果
1.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信然达贸易有限公 司、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劲嘉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粤信恒贸易有限公司、乔鲁予、陈零越、丁白水的财 产(以人民币 160,152,827.31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 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2.冻结被执行人世纪运通持有的 140 万股劲嘉股份股票(证券代码 002191)。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累计诉讼仲裁等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涉及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司法执行事项汇总如下:
序号 案件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执行人) 涉案金额 案件阶段
(万元)
〔2024〕粤 03 民初 6855 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劲嘉创投、世纪
1 〔2026〕粤03执596号、〔2026〕 司深圳分行 运通、乔鲁予等 45,138.19 裁定执行
粤 03 执 596 号之一
〔2025〕粤 0305 执调 498 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劲嘉创投 8,400.00 裁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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