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凯)
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凯,200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和理学学士学位,2010年取得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经济学)学位,2014 年取得英国剑桥大学哲学博士(经济学)学位。2014 年 9 月至今一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1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成员。
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自律规则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前述会议,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会 1 次、现场出席董事会 1 次。另外,本人还亲自到现场出席了选举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股东会。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审慎表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了 1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前述会议,对前述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参与董事会决策前,均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和表决,并对公司审议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相关议案后,本人还及时关注公司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另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计划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承担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本人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了个人联系方式,方便中小投资者联络。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与内容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为履行融捷股份独立董事职责开展的现场工作天数共计 4 天。
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的其他主要工作内容有: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关注问题的汇报等。
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交流、通讯方式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和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能够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并能确保独立董事履职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通知期限及时将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通知和文件提供给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也及时办理了披露事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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